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软件

121产品物资,资产类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作者: 合作社记账软件 来源: 财政部http://kjs.mof.gov.cn/zhengcefabu/202201/P020220114622034357239.pdf

121产品物资


一、本科目核算合作社库存的材料、燃料、机械零配件、低值易耗品、包装物、种子、化肥、农药、农产品、工业产成品等各种产品和物资。合作社为本社成员服务取得的委托代销商品受托代购商品受托代销商品以及委托加工物资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购入并已验收入库的产品物资,按照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成员往来”、“应付款”等科目。


三、生产完工以及委托外单位加工完成并已验收入库的产品物资,按照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生产成本”、“委托加工物资”等科目。


四、取得成员出资投入的产品物资,按照确定的成本,借记本科目,按照成员应享有合作社成员出资总额的份额计算的金额,贷记“股金”科目,按照两者之间的差额,贷记或借记“资本公积”科目。


五、产品物资销售时,按照实现的销售收入,借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收款”、“成员往来”等科目,贷记“经营收入”科目;按照销售产品物资的实际成本,借记“经营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


六、产品物资领用时,借记“在建工程”、“生产成本”、“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七、发给外单位加工的产品物资,按照委托加工物资的实际成本,借记“委托加工物资”科目,贷记本科目。


八、清查盘点,发现盘盈、盘亏、毁损、报废的产品物资,按照实际成本(或估计价值),借记或贷记本科目,贷记或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


九、本科目应按照产品物资品名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十、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合作社库存产品物资的实际成本。



TAG:资产类会计科目使用说明,121产品物资